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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董事會之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本公司提倡、尊重董事多元化策略,為強化公司治理並 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相信多元化方針有助提升公司整體表現。董事會成員之選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 則,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包括基本組成(如:年齡、性別、國籍等)、也各自具有產業經驗與相關技能, 以及營業判斷、經營管理、領導決策與危機處理等能力。為強化董事會職能達到公司治理理想目標,本公司「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明載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a.營運判斷能力 b.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c.經營管理能力 d.危機處理能力 e.產業知識 f.國際市場觀 g.領導能力 h.決策能 力。 (2)董事會之多元化目標: 董事在衡量應具備之能力的多元化之外、在性別方面至少有一席女性董事、在國籍方面則在台 灣籍董事過半之要求下,至少有一席以上非台灣籍董事。 (3)董事會之多元化達成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七名成員,分別來自工業、商業、財務會計及投資等各產業,均有豐富之產學經驗,年齡分佈31-50歲共2位(占比為29%), 51-60歲共4位(占比為57%),61歲(含)以上為1位(占比為14%);其中一席為女性董事(佔董事女性性別比例為 14%),另有一席為中國籍董 事及兩席為香港籍董事(亦各佔董事外國籍比例為43%),本公司於董事會在跨產業、年齡、性別及國籍等多元化面向已達成一定的成果, 未來本公司仍將持續視營運狀況及發展需求追求董事會各面向之多元化。 |